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东莞民事财产保全咨询 欢迎咨询 顺顺法务咨询供应

东莞民事财产保全咨询 欢迎咨询 顺顺法务咨询供应

上传时间:2024-07-20 浏览次数:
文章摘要: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是: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是: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2、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3、对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有关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保全有优先受偿权吗?东莞民事财产保全咨询

财产保全的范围。被申请人的不动产,包括房屋、土地等;被申请人的动产,包括车辆、设备等;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等金融资产;被申请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其他可以保全的财产,包括被申请人的债权、股权等。财产保全的作用。保障判决执行的顺利进行通过财产保全措施,可以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使得法院的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财产保全措施,可以防止被申请人恶意转移财产,使得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提高仲裁或诉讼的效率通过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减少被申请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机会,使得仲裁或诉讼的效率得到提高。东莞婚前财产保全咨询财产保全一旦实施,会对被保全人名下房产和银行账户等产生查封、冻结等限制效果,自由交易受阻。

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很多当事人有疑问,如果查不到钱怎么办?我方查封保全对方财产的同时,需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一般采取诉讼财产保全险的方式,非常便捷,但也要付出相应费用。法律上,保全查封是一种防止对方转移财产的有效手段。如果未查封到财产,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一旦对方银行账户有钱我方在诉前冻结其资金账户,那么则掌握了优势地位,胜诉后拿到钱就有了保障。对方账户的资金情况,我们无法判断,但仍需保持谨慎,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什么?

诉讼时要不要申请财产保全?条件允许的话,我的建议是一定要申请财产保全无论是何种类型的案件,涉及到财产就会涉及到后续的执行问题,虽然法院的执行力度每一年都在增强,但是,还有很多很多的案件执行不到款项。保全注意事项:第i一,申请保全的时间?一般只有具体的民调案号或者审理案号才能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立案审查通过后,建议在1-3天内和法院联系,沟通案件需要保全的情况,情况允许的话跳过调解直接分配法官。第二,申请保全需要的费用?申请法院保全可以使用自己的财产进行担保或者由法院指定的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如果选择第二种,会产生两个费用:1、保全费,根据申请保全财产多少来确定:2、保函费:保函费一般不超过五百元。第三,申请法院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了保全申请书,还可以向法院递交网络查控申请书,如果有具体的财产线索,也一定要一并提交。第三,诉前保全还是诉中保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诉中保全相比较诉前保全来说会更容易些虽然申请保全比较麻烦,也需要更多的费用,但是,申请保全一定是得到比付出要多。财产保全一般多久解除?东莞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法务

财产保全的概念是:为了保护财产的完整性、防止损失而采取的一系列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等。东莞民事财产保全咨询

财产保全的方式有哪些?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东莞民事财产保全咨询

免责声明: 本页面所展现的信息及其他相关推荐信息,均来源于其对应的商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该信息的来源商铺所属企业完全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 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核实后进行删除,本网站对此声明具有最终解释权。

友情提醒: 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谨慎对待,谨防上当受骗。

图片新闻

  • 暂无信息!